12月10日,记者从新疆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近4年来,在党和国家政策的关怀下,自治区党委、政府针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普遍偏低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的相应政策,州直已经连续4年提高养老待遇。
据了解,伊犁州直近4年来关于企业离休干部及建国前老工人提高待遇的政策有6项,企业离休干部人均增资1818元,现人均养老金达到了4985元,企业建国前老工人人均增资1490元,现人均养老金达到3605元,让百姓真正享受到了实惠。
高建老人今年70岁,现在他一人在家,日子过得很清闲。记者在老人的家里看到,家里一尘不染,各种家电齐全。自从2002年退休以后,老人就坚持早锻炼,还经常看报、读书、练字、上老年大学,退休生活丰富多彩。高建原来在企业做人事工作,现在靠养老金生活。“现在每个月养老金按时到账,晚年生活费不用愁。”高建笑着告诉记者。
自2010年7月起,州直养老待遇为企业离休干部人均增资295元。为企业建国前老工人人均增资111元。2010年元月起又为企业离休人员每月人均增发取暖费120元;2011年7月起为企业离休干部增加艰苦地区津贴130元每月;2012年元月起为企业离休干部人均增加津贴补贴623元,为企业建国前老工人增加津贴补贴609元。2012年10月起为企业离休干部及建国前老工人增加艰苦地区补贴50元;2013年8月起为企业离休干部及建国前老工人每月增发护理费600元。
自治区近6年来关于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待遇的政策有6项。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资1118元,现人均养老金达到1730 元。其中:2010至2013年为企业退休人员正常增资4次,人均增加养老金878元。2010年1月起为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发取暖费120元每月。2010年7月起为1995年12月前退休的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加发120元。
连年4次的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提高了州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对高龄退休人员提高了特调标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
(来源:伊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