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13年12月19日),记者从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我省将启动实施老年希望工程即“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大型社会公益活动,启动仪式拟定于2014年1月15日在长春举行。
截至2012年末,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41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4.9%;失能、半失能老人70万人,占老年人的17%,其中完全失能老人18万人,占老年人的4.4%。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国家民政部和国家老龄办同意并委托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联合全国老年基金组织,统一启动实施了老年希望工程即“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大型社会公益活动。
老年希望工程将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3年至2014年主要面向全省城镇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养老机构里面收住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首先在市(州)、县(市、区)由点及面逐步推开;第二阶段重点面向民办养老机构外居家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第三阶段重点研究和帮助解决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日常护理能力问题,探索建立常态救助机制。
老年希望工程采取公募方式进行。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设立专门网站,随时公布各地上报的失能老人情况以及捐赠款物的来源和去向。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为此捐赠开设统一银行账户,各地、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汇、电汇、转账等方式就地就近认捐和汇款,由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为捐款单位和个人出具专用抵税发票。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各地捐款全部返还属地使用,国家和省集中募集的款物,根据捐赠方意向和实际需要拨付到有关地区的民办养老护理机构。“我省老年希望工程第一阶段,将统一用善款为民办养老机构里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购买急需护理用具。”省老龄委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刘润璞表示。
(来源:城市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