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潍坊市气温持续在低位徘徊,冬季供暖成为该市居民抵御寒冬的主要措施。12月2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获悉,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含按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发[2011]64号文件等省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从今年开始取暖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增加600元。
据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本次调整取暖补贴的退职人员,是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和原鲁革发[1972]143号、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
据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发放取暖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据了解,以前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标准为每人每年1100元,新规出台后,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标准每人每年将达到1700元。
(来源:潍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