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峄城区严格执行《枣庄市关于为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增发高龄津贴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自10月1日起,对全区8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增发高龄津贴。
目前,全区符合条件的7个镇(街道)9726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2013年度高龄补贴金已全部实现了足额发放。此外,结合全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水平,对8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80-89周岁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在原有每人每月30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100元;90-99周岁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在原有每人每月60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200元。从而保证了农村低保老人生活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消费水平,让全区低保老人老有所养、健康长寿。
(来源:峄城区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