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晋江市质监局获悉,由该局情报所和晋江市爱家庭老人综合服务站共同起草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DB35/T 1104—2011),于2月20日正式实施,这对福建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一地方标准针对福建省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进程的加快和家庭小型化的发展趋势,以及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快速增长的需要制定。这是福建省第一个社区居家养老的地方标准,标志着福建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操作有了明确的规范,服务质量有了更好的保障,服务机构管理有了更可靠的依据。
(来源: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