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老助老养老服务是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构成,事关老年人权益保障,事关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响水县委县政府历来十分关怀老年人,始终高度重视惠老助老养老服务,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安排专项资金项目,有力保证和推动了惠老助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扎实推进全县社会惠老助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响水县先后出台城镇、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办法。全县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按月领取养老金达100%,参加城镇或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老人达98%。各镇区医院、社区卫生室为全县65周岁以上老人全部建立健康档案。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保障有力。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030元调高至5917元,增加17.6%,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337元调高至4931元,增加13.7%,每月供养标准493元、411元。“安康关爱行动”组织有力。全县4万多老人自愿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率50%,在全市各县市区领先。其中2万多名80周岁老人、城乡低保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五保老人全部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费用由县民政部门从福彩公益金中统一支付。尊老金足额发放。截止10月底,响水县80周岁以上共10642名老人全部领取2013年度尊老金。其中80—89周岁老人9259人,90—99周岁老人1353人,100周岁以上30人。2013年度,全县共发尊老金728.7万元。
(来源:响水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