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淄博市老龄办了解到,自2013年10月1日起,政府对全市80周岁以上并享受城乡低保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截至目前,已经为全市符合条件的11857名老人发放第四季度高龄津贴396.4万元。
据了解,本次高龄津贴按年龄分段分档发放:80岁至89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90岁至99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10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补贴,按照《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由各级老龄委负责落实。
市老龄办工作人员介绍说,凡拥有淄博市户籍,年满80周岁并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老年人,均可由本人或其子女向老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无子女或子女无法提出申请的,也可由村(居)委会代为申请,最大限度地方便老人办理手续。
淄博市坚持“逐人排查、不留空白”,由各区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对照标准要求,采取档案查阅、入户调查、情况核实等方式开展前期调查,保证发放对象不错(漏)一人。
此外,各区县民政局还为高龄低保老人建立个人档案数据库,严格规范发放流程,强化动态管理,实行专款专户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低保对象高龄津贴发放长效工作机制。
(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