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14年1月21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2013年,内蒙古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30%,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7.3%,全区养老床位达到14.5万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3张,超出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初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据了解,去年,内蒙古共投入养老事业资金1.7亿元,新建成5个盟市示范老年养护院、35个旗县(市、区)综合老年养护院,15个盟市、旗县(市、区)老年养护院项目开建;已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14所、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453所;内蒙古自治区共下拨优抚对象生活抚恤补助和医疗救助金5.09亿元,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
(来源:北方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