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海沧区再次调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80岁-89岁,从原来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90岁-99岁,从原来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200元;百岁及以上,保持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再度调高高龄津贴的举措,为全区2400多名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温暖过年献上厚礼。
海沧区不仅率先建立区级80周岁以上的高龄津贴制度,而且津贴标准也不断提高。2012年,90岁-99岁补贴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120元;百岁老人补贴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
多年来,海沧区民政局老龄办坚持采用“一月一报”、“一核一办”和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发放高龄津贴。2013年,共发放高龄津贴27640人次160.527万元。较往年相比,执行新标准后,2014年全区将发增发高龄津贴166.5万元。
(来源:厦门市海沧区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