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烟台市老龄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老龄工作的整体部署,以服务老年人为宗旨,大力实施老年民生工程,着力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广大老年人得到了实惠。
高起点完善政策制度,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烟台市积极为老年人争取特殊权益,注重在老年人免费乘车、老年人生活津贴、老年人社会福利、老年人医疗保障等热点问题上推进老年优待工作与时代同步,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新的《烟台市优待老年人规定》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等硬性规定成为新的“亮点”受到普遍称赞。
立体化搭建活动平台,让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加强以烟台市老年人才信息数据库、烟台市经济社会发展老年人才需求数据库、烟台市老年人才网上交流平台为主要内容的“两库一平台”建设,积极促进老年人才信息与社会需求的对接,为老年人老有所为、参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性服务。2011年11月和2013年8月,市老龄办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了两届“老年人才交流洽谈会”,为老年人提供了科技服务、生产经营、医疗保健、教育艺术、社会管理等岗位,使得许多老年人在新的岗位上发挥余热、建功立业。
多层面开展涉法服务,让老年人受援法律服务。烟台市注重从完善制度、健全网络上下功夫,切实保障老年人接受法律援助的“受援权”,形成老年维权工作的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按照省司法厅、省老龄办《关于集中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的意见》的要求,依靠各级司法系统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力量,建立起了市、县、乡三级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网络,按要求、分阶段扎实推进活动的顺利开展,并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降低了门槛,使更多的老年人能够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市老龄办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涉老案件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县两级法院从立案、审判、执行、救助等各个环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涉老案件设立“绿色通道”,为老年人维权增加了强有力的保护手段。
开创性实施文化养老,让老年人提升生活品质。2009年11月、2010年7月,烟台市老年艺术团、烟台市老年文化艺术协会先后成立。2013年6月,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和管理,烟台市老年文化艺术协会更名为烟台市老年协会。到目前为止,已有福山、栖霞、莱阳、龙口等11个县市区成立了老年艺术团或组织,全市各类老年文艺团体685个,6.6万老年人参与其中。遍布全市14个县(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居)。仅芝罘区登记在册的老年艺术团体就达150多个。“老年文化艺术节”是近几年来烟台市老龄办为老年人搭建的展示才艺、互相交流、学习提高的一个文化活动平台和品牌。从2010年开始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了四届。2013年举办的第四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历时半年时间,各县市区分别设立了分赛区,参赛的节目、作品数量达到260个,参赛人数达到1600多人,与往年相比节目数量、质量和参赛人数均有很大提高,自编自创、地方特色浓郁的节目也比往年有所增加。同时推荐优秀节目参加了全省第二届老年文化艺术节的比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优酷网、土豆网等视频网络都有烟台老年人自己录制、编辑、上传的第四届“老艺节”的比赛视频。有着浓郁乡土气息、反映胶东农村原生态生活的打击乐节目—《农家声声》,不仅在“老艺节”上获得好评,更火爆了中央电视台,在央视新闻频道“真诚沟通”栏目滚动播出了20天。2013年举办的第二届老年摄影大赛共征集参赛作品462件(套),获奖作品209件。11月26-30日举办的第二届烟台市老年书画摄影展,吸引了上千名市民前来观赏。
(来源:烟台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