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以血缘关系和收养关系为纽带的基本社会组织形式。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推行计划生育的影响,我们宁强县的家庭户规模正在逐步缩小,结构更趋简单。家庭结构的不断变化,给家庭养老带来了新的要求,与之相适应的家庭养老模式也将随之变化。
一、我县家庭户的主要特点
1、家庭户数增加,家庭规模缩小。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为“六普”)时,我县共有家庭户93288户,比2000年“五普”时增加6123户,增长7.02%。2010年全县家庭户人口为29829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0人,比2000年“五普”时的3.64人减少0.44人,比1990年“四普”时的4.34人减少1.14人,比1982年“三普”时的4.87人减少1.67人;与同期全国(3.10人)、全省(3.22人)基本持平,比汉中市同期的2.97人高0.23人。从全县不同户规模的比例看,一人户(10498户)占11.25%,二人户(19753户)占21.17%,三人户(258353户)占27.71%,四人户(21592户)占23.15%,五人户(10505户)占11.26%,六人户(4084户)4.38%,七人户(803户)占0.86%,八人户(155户)0.17%,九人户(32户)占0.17%,十人及以上户(13户)占0.01%。与2000年“五普”时相比,一人户、二人户和三人户分别增加4.75、6.8和0.63个百分点,而四人户及四人以上户则减少12.18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县四人及以上的家庭户规模在持续减少,而二人户和三人户已经成为家庭主流。
2、一代户和三代及以上户比重略有增加,但仍以二代户为主。
2010年“六普”时,全县家庭户中的一代户为23063户,占24.72%,二代户46841户,占50.21%,三代户22214户,占23.81%,四代户1170户,占1.25%。一代户和三代及以上户比重分别比2000年增加9.28和6.39个百分点,有一半家庭是由一夫妇与未婚子女或父母一方与子女组成的。与汉中全市相比,一代户低于全市(31.79%)7.07个百分点,二代户高于全市(47.19%)3.02个百分点,三代户及以上户高于全市(20.02%)4.86个百分点。
3、有老人的家庭明显增多,纯老人户所占比重加大。
2010年“六普”时,全县家庭户中有60岁及60岁以上老人户35963户,比“五普”时增加6725户,所占比例比2000年的34.21%增加4.34个百分点。在有老人户中,有一个老人的23186户,占有60岁及以上老人户的比重为64.47%,比“五普”时增加3287户,增长16.52%。其中单身老人户3629户,一个老人与未成年的亲属户251户,分别占有60岁及60岁以上老人户的比例为10.09%和0.7%。有二个60岁及60岁以上老人户12371户,比“五普”时增加3349户,增长37.12 %。其中只有一对老夫妇的4082户,一对老夫妇与未成年的亲属户226户,分别占有二个60岁及以上老人户的比重为33.0%和1.83%。有三个60岁及以上老人的比重为33.0%和1.83%。有三个60岁及以上老人的户406户,占有老人户的1.12%。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家庭生产生活过程中,“空巢老人”的比例远远高于上述情况,实际的纯老人户仍在不断增加。上世纪80年代及以后的独生子女正逐步承担着四个及四个以上老人的家庭养老主体责任。
4、不同地域的家庭户规模及家庭户类别具有较大差异。
从全县各乡镇不同家庭户规模看,一人户比例最高的是高寨子镇(14.86%),最低的是广坪镇(6.64%);二人户比例最高的是大安镇(26.87%),最低的是太阳岭乡(14.0%);三人户比例最高的是汉源镇(34.78%),最低的是苍社乡(19.24%);四人户比例最高的是禅家岩乡(33.86%),最低的是汉源镇(17.43%);五人及五人以上户比例最高的是巨亭乡(29.07%),最低的是高寨子镇(8.38%)。
从各乡镇家庭户类别看,一代户比例最高是高寨子镇(32.11%),最低的是太阳岭乡(13.29%);二代户比例最高的是青木川镇(57.57%),最低的是巨亭乡(39.88%),三代户比例最高的是太阳岭乡(40.59%),最低的是高寨子镇(12.91%);四代户比例最高的是巨亭乡(3.88%),最低的是高寨子镇(0.33%)。
由此可见,我县家庭户的规模及类型变化与各地经济、社会、文化及民风民俗等方面有着密切的关联。越是较为边远的山区,家庭户的规模越大,三代户和四代户所占比例越高。
二、家庭户变化对家庭养老的影响
1、 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
家庭养老在我国已经成为悠久的历史传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最主要、最普遍的养老方式。随着家庭结构的不断变化,家庭的养老功能将逐渐被社会养老所取代,进而成为社会养老的补充。目前家庭户中只有三代户和四代户代表了传统的多代共同居住的家庭模式,体现了丰富的代际关系,即所谓“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是较为完整的家庭养老。而二代户则大多属于夫妇带子女的“核心家庭”,其主要功能是维持生计和抚育后代。今后的老年人群中,子女的数量少了,子女不在身边了,子女事业压力大了,子女还要照顾自己的子女了,子女赡养老人的财力、精力和时间越来越有限了,养老成了家庭不能承受之重,迫切需要通过社会化养老加以解决。
2、家庭养老的内涵正在不断变化。
传统的家庭养老,是老年人衣、食、住、行、医、娱等方面的全部内容,直接体现在经济上赡养、生活上照顾和情感上的交流。而日渐增多的一代户、二代户家庭,能尽赡养老人义务的方面最多是提供有限的经济支持,而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亲子交往等方面是非常有限的,这就使得众多家庭养老的对应措施失灵。尤其是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开始进入老年,“四二一”家庭模式如何养老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3、特殊困难家庭将大量增加。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发生着重大变革,年青人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金钱至上、个人至上的个体价值动摇了传统家庭伦理基础,家庭责任、家庭义务日趋淡化,有的拒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甚至虐待、遗弃老年人。尤其是在农村家庭,由于大量青壮年人口外出务工,导致赡养脱离,养儿难以防老,独居老人问题、留守老年抚育留守儿童问题、空巢老人问题、高龄老人问题将会更加严重,目前就有一些边远乡村的老年人去逝以后很难找到青壮年人帮忙安葬。
三、对策建议
家庭规模的缩小,核心家庭和老年人家庭的不断增多,对新时期养老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此,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 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在继续巩固完善家庭养老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撑能力相适应的家庭赡养与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标准,完善户籍制度和土地保障政策,在加快城镇化过程中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2、 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当前要重点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在提供生活照料的基础上,逐步向医疗健康、专业护理、精神慰籍、临终关怀等方面延伸。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认真规划,提供政策优惠,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老年服务产业,加速社会养老事业发展,使更多的城乡老年人享受到社会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在继续支持和鼓励低龄、健康的老年人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自养能力的同时,还要继续完善城乡特困家庭的社会救助制度。对“三无”家庭、“失独”家庭、“大病”家庭、“失能”老人家庭等特困家庭,要在政府提供经济资助的基础上,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一对一”的帮扶,优先安排入住社会养老机构。
加强养老工作者队伍建设。在继续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对专业养老服务工作队伍的建设,采取大专院校定向培养、政府和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制订和完善养老服务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等综合措施,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爱心、懂技术、会服务的专业老年服务工作者队伍,以适应滚滚而来的“白发浪潮”。
(来源:宁强县老年学学会宁强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