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5日,毕节市以毕市老龄办〔2014〕2号文印发了《毕节市二○一四年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到各县(区)老龄办和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对2014年全市老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2014年,全市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认真实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实现老龄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贯彻落实老龄政策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抓手,围绕突出“一个中心”、建设“五大体系”、强化“三项建设”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打造毕节试验区老龄事业“升级版”。
一个中心
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力加快试验区老龄事业改革步伐。重点加快完善覆盖城乡、惠及老年人生活、医疗、养老、住房等政策制度,积极开发老年产品、推出老年旅游、完善老年服务、开展老年活动等。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老龄办关于进一步支持毕节试验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按文件提出的先行先试的要求,努力在九个方面闯出新路子。
五大体系
一是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为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农村幸福院为补充,功能不断完善、规模适度、符合毕节实际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2014年,各县(区)在巩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抓好30%的农村(含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同时,要打造3个以上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精品示范点。大力建设农村幸福院,积极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按照《毕节市老龄办毕节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3-2015年全市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毕市老龄办〔2013〕50号)的要求,3月底前全面完成207个农村幸福院的建设任务,完成2014年的项目申报工作,争取获批200个以上的项目。结合实际,采取“院会合一”、“院院合一”等模式,在基础条件好、便于学习推广的项目点,重点打造一批县(区)级示范型农村幸福院。
二是老年优待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3〕97号),争取市政府出台《毕节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指导各县区和协调卫生局、司法局、公安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充分利用“老年节”、“12•4宣传日”等节假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加强新闻媒体对老年侵权案例的曝光。充分发挥县(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
三是老年文化体系。围绕“老有所乐”的目标,大力推进老年文化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16部办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2〕60号)精神,举办一些多样化、多层次的老年文体活动,让更多的老年人共同参与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中来。精心安排“敬老月”活动,组织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四是老龄宣传体系。将加强老龄宣传纳入2014年的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宣传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树立大老龄大宣传的新理念,按照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工作要求,大力掀起毕节试验区老龄宣传工作的热潮。加强市老龄办门户网站建设,完善网页版块,进一步发挥网络媒体的宣传优势。加强对老龄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五是老龄财政保障体系。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在养老服务、老年优待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力度。认真落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督促各县区2014年9月底前全部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按照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元的标准,及时将有关资金发放给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幸福院、基层老年协会等老龄项目的经费投入,使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逐年增加对老龄事业经费的投入。
三项建设
一是强化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围绕“六个一”的工作思路,努力推进该市基层老年协会迈上新台阶。1.通过星级协会考评授牌工作,打造一批示范性老年协会。2.开展协会建设现场观摩会,促进一批老年协会互动式发展。3.通过协会项目建设,推动一批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4.结合全省第九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实际,认真指导基层老年协会做好换届工作。5.调研指导工作,推出一批基层老年协会先进典型。根据省老龄办的安排,精心制作老年协会专题宣传片。6.探索“1+N”建设模式(即综合性大协会组织+分会多点运行的模式),探索一批多元化发展的老年协会。
二是强化其他老年社会组织建设。一要大力发展老年社会组织。切实发挥好老年人的余热。二要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各项活动,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老年协会。
三是强化老龄系统自身建设。及时调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老龄工作合力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老龄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廉政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落实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讲奉献的老龄工作队伍,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为打造试验区老龄事业升级版奠定坚实的基础。
(来源:毕节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