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2014年30项民生实事惠及老年人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新春伊始,东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在2014年民生实事中确定了30项具体的利老惠老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全市老龄事业科学发展。
市委、市政府4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元,由320元增加到36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800元,由5500元增加到6300元;新建改造70处农村幸福院;试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依托社会化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中心城社会散居城镇“三无”老年人、困难空巢老年人、无固定收入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的日间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东营区6项:提高老年人生活救助标准,将70-74岁、75-79岁、80岁以上农村及城镇无固定收入老年人生活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80元、720元、1200元,分别提高到580元、820元、130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500元提高到6300元;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60岁以上老年人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50元;新建16处农村幸福院,10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推动投资15亿元的东营华龄养老城项目建设;全面启用中心城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为城镇“三无”老年人、困难“空巢”老年人和90岁以上老年人按照300元/月的标准购买养老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查体增加B超体检。河口区4项:在全区建设养老基地11处;为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基础养老金补助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至150元;实施快乐晚年关爱活动。广饶县7项: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50元;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按照缴费档次分别提高到50元、60元;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60元;提高重度残疾人(1-2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30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500元提高到6300元;提高老年人救助标准,70-74周岁由每人每年360提高到420元,75-79周岁由540元提高到620元,80-99周岁由1020元提高到1100元;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全县城乡公交车。垦利县5项:提高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标准,70-74周岁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360元,75-79周岁由每人每年360元提高到480元,80-99周岁由每人每年960元提高到1080元;为城区生活的100名60周岁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人均每月200元的服务补贴;为农村200名60周岁以上失能老年人中的独女户、独子户、双女户计生家庭提供人均每月150元的服务补贴;为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建成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利津县4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元,达到36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800元,达到6300元;全县农村和城镇非离退休老年人生活救助金标准每人每年提高120元;建设社会举办养老中心2处,乡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5处,农村社区幸福院建设36处,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000张。
 
(来源:东营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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