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老年人协会作用,湖州市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已基本结束,全面启动农村老年人协会换届工作,对农村老年协会会换届工作会换届工作作出部署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配好班子。按照《浙江省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通则》中的有关规定,选好配齐新一届村级老年人协会理事会班子。理事会理事不得少于7人,一般不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理事会设会长1人,一般设副会长1至2人、秘书长1人、理事若干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协会会长是老年人协会的带头人、领头雁。各地在换届中,要将一批热心老龄事业,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受广大老年人拥护的,身体健康且能专心致力于协会建设发展的老年人推选到会长岗位上来。
二要加强指导,统筹安排。全市村级老年人协会换届工作原则上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县(区)老龄办要加强沟通和联系,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及时部署农村老年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时,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农村老年协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换届结束后,要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登记和备案工作,认真总结换届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要规范管理,发挥作用。县(区)要指导基层老年人协会健全会员登记制度、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议制度等,定期研究协会工作,规范协会内部管理。同时,要引导老年人协会配合村两委加强老年活动室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管理、参与文明乡风建设、开展“银龄互助”活动、发展老年电大教育、加强老年人文体活动、进行老年权益保障维护,开展邻里守望、生活照料、精神关爱等居家养老服务,切实发挥作用。
四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集中力量对村级老年人协会换届工作进行正面宣传,严禁拉票贿选,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同时,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等,广泛宣传老年人协会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广泛宣传“银龄互助”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充分营造氛围,创造农村老年人协会培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来源:湖州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