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一个中心” 建设“五大体系” 强化“三项建设”
2014年1月15日,毕节市老龄办印发《毕节市二○一四年老龄工作要点》,要点指出:围绕突出“一个中心”、建设“五大体系”、强化“三项建设”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打造毕节试验区老龄事业“升级版”。
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力加快试验区老龄事业改革步伐。
按照市委一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努力建设一个经济提速转型、民生持续改善、生态文明进步、社会公平正义、发展活力强劲的富裕和谐美丽新毕节”的目标,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积极的态度,全力加快毕节试验区老龄事业的改革步伐,重点加快完善覆盖城乡、惠及老年人生活、医疗、养老、住房等政策制度,积极开发老年产品、推出老年旅游、完善老年服务、开展老年活动等。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老龄办关于进一步支持毕节试验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黔老龄办〔2012〕83号),努力在九个方面闯出新路子。
不断推进五大体系建设,全力打造试验区老龄事业“升级版”。
不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4年,各县(区)在巩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抓好30%的农村(含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打造3个以上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精品示范点。
大力建设农村幸福院,积极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按照《毕节市老龄办毕节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3-2015年全市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毕市老龄办〔2013〕50号)的要求,3月底前全面完成207个农村幸福院的建设任务,同时也要完成2014年的项目申报工作。
不断推进老年优待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3〕97号),争取市政府出台《毕节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制订老年人在有关政务服务、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维权服务等方面优待标准和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
不断推进老年文化体系建设。
围绕“老有所乐”的目标,大力推进老年文化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16部办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2〕60号)精神,举办一些多样化、多层次的活动,让更多的老年人走出家门、走出社区、走向社会,共同参与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中来。积极组队参加全省第四届“福彩杯”老年文化艺术节活动,进一步展示毕节试验区老年人风采,传播毕节试验区本土文化。
不断推进老龄宣传体系建设。
切实将加强老龄宣传纳入2014年的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宣传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跳出“小老龄”宣传的思维模式,树立大老龄大宣传的新理念,按照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的作用,大力掀起毕节试验区老龄宣传工作的热潮。大力开展孝文化“四进”活动(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不断推进老龄财政保障体系建设。
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在养老服务、老年优待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养老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明确服务对象、制订服务标准、落实服务内容。认真落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督促各县区2014年9月底前全部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按照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元的标准,及时将有关资金发放给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主渠道作用,使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投入水平与经济增长相协调,逐年增加对老龄事业经费的投入。
强化三项建设,为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基层老年协会建设。
围绕“七个一”的工作思路,努力推进我市基层老年协会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落实《贵州省村(居)老年协会工作考核与评估试行办法》精神,通过星级协会考评授牌工作,打造一批示范性老年协会。
二是召开协会建设现场观摩会,促进一批老年协会互动式发展。
三是通过协会项目建设,推动一批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
四是结合全省第九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实际,认真指导基层老年协会做好换届工作。
五是加强调研指导工作,推出一批基层老年协会先进典型,精心制作老年协会专题宣传片。
六是探索“1+N”建设模式(即综合性大协会组织+分会多点运行的模式),探索一批多元化发展的老年协会。
强化其他老年社会组织建设。
一是大力发展老年社会组织。切实利用好老年人的经验优势和人力资源,搭建好服务平台,发挥好老年人在学术研讨、老年旅游开发、老年产业拓展、老年文化建设等领域的作用。
二是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各项活动,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老年协会,开展体操、健身、舞蹈、合唱、旅游、书法、绘画、摄影、棋牌等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陶冶老年人的情操。
强化老龄系统自身建设。
及时调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健全完善老龄工作合力推进机制,发挥老龄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关心老年人、支持老龄工作的积极性,促进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廉政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落实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讲奉献的老龄工作队伍,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为打造试验区老龄事业升级版奠定坚实的基础。
(来源:毕节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