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丰县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以“老有所乐、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为工作重点,按照“三个注重”的要求,促进了老龄事业的发展,老龄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注重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
一是全面落实了高龄老人长寿津贴发放政策。为使高龄津贴发放准确、及时,首先,严把审批关,并于2011年9月出台了《宜丰县高龄老人长寿津贴发放方案》,明确了高龄老人长寿津贴发放政策,规定: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人,凭户口薄、身份证向所在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乡镇(场)派出所、民政所审核,报县老龄办批准后,即可享受高龄长寿津贴,对全县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分别发给50元、100元、300元的长寿津贴。其次,实行高龄老人动态管理制度,规范退出机制,对已去世的高龄老人及时给予取消补贴资格,杜绝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此外,对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及时申报、批准,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享受津贴对象。第三,严格执行发放津贴标准、方式、时间,执行每季度通过财政统一发放制度,采取“一卡通”办法,通过社会化发放,严禁现金发放。第四,建立高龄老人信息数据库,以行政村为单位分别设立高龄老人纸质与电子档案,内容包括申请表、户口薄与身份证复印件等,便于对各乡镇(场)高龄老人长寿津贴工作的监管。据统计,该县80周岁以上老人有5346名,其中,80~89周岁老人4841人,90~99周岁老人496人,100周岁以上老人9人。截至目前为止,共发放高龄老人长寿津贴1000余万元。
二是落实了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2013年,该县出台了《宜丰县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相关规定》,县政府出资12.24万余元为1万余名7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了免费乘车意外人身保险。
三是认真执行《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颁发政策,热情、周到地为老年人办理《优待证》,做到随到随办的原则。目前,共为28000余名6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
二、注重建立健全老年服务体系
针对人口老龄化引发的一系列社会与家庭等诸多问题,为有效化解这一难题,该县遵循“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将拓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当作民生工程与爱心工程摆在重要位置,精心为老人营造养老“幸福院”。
一是强化敬老院基础设施改造。近年来,为改善敬老院老人的居住条件,营造舒适、便利、环保的养老环境,该县按照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要求,投资500多万元对全县16所农村敬老院实施改造,其中,新建13所,改造旧敬老院3所,目前,全县敬老院共拥有床位1800张,收养老人1693人,为老年人“老有所养”提供了“居有其所”的“幸福院”。同时,投资3600万元,在县城郊三面环山、一面环水之处,新建一所可容纳600名老人的公办老年公寓,此举进一步提升了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二是积极开展创建“星级敬老院”活动。在抓好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以开展创建“星级敬老院”活动为契机,大力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目前,全县16所农村敬老院中,有1所被评为“全国模范敬老院”与“二星级敬老院”,2所被评为省“一星级敬老院”,其余13所被评为“达标敬老院”。此外,县福利中心被评为“江西省园林化单位”。
三是拓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针对高龄老人逐年增多的现状,充分发挥社区居家养老中心服务功能,采取从上级资金及福彩公益金中配套扶持与地方自筹资金相结合的办法,培育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展,目前,全县已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其中,城区社区5个,农村社区25 个,惠及老人2000余名。
三、注重完善基层老年组织建设
一是“一会两基”稳步健康发展,老年协会、老年经济基地、老年基金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全县210村(场)老年协会组织机构健全,做到了有牌子、有活动场所、有活动经费、有基地、有学习和工作制度,一批德高望重、热心老年人工作的老同志成为老年协会的骨干力量。村老协在组织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维护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调解涉老纠纷、维护成员权益、执行村规民约、推行计划生育、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教育关心下一代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潭山镇15个村老协有9个经济基地,店上村老年经济基地每年收入6000多元,新庄镇湖城村、南垣村,天宝乡上梅村、草坪村,芳溪镇芳溪村,新昌镇大桥等村老协的经济基地每年收入足以满足活动之需。
二是老年协会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据统计,全县有30个村新建和改造了老年人活动中心。如花桥乡的山田村,投资100万元新建了一所村级老年活动中心,目前已建成;花田村投资60万元改造了一所老年活动中心,目前已建成,面积300平方米。
三是农村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逐年开展。近年来,省、市老龄委扶助了该县潭山镇潭山村、天宝乡藤桥村、同安乡同安村、桥西乡潭埠丈村、新昌镇桂花村同安乡罗家村、潭山镇店上村七所村老协规范化建设,累计扶助资金(包括物折款)1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该县农村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步伐。
(来源:宜丰县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