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政府在最近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意见》提出了养老产业发展总体目标:到2020年,完成“4211”养老产业工程,基本实现“两个全覆盖”,养老产业占三产总收入比重明显提高。
《意见》指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养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形成设施完善、服务优良、配套齐全的产业体系。完成“4211”养老产业工程,即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建成20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完善10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10处城市养老服务综合体;基本实现“两个全覆盖”,即城市高龄老人和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养老产业占三产总收入比重明显提高,使其在扩内需、增就业、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大作用。
为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发展养老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养老产业统筹发展、沟通协调、规划管理和项目推进机制,研究推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养老产业发展相关任务要求,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整合全市养老产业资源,按照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原则,优化发展布局,避免重复建设、过度开发及恶性竞争。打破行业分割,促进各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下放养老机构许可权限,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资、外资进入,增强产业活力,逐步实现政府基本保障以外的、适合产业化经营的领域向社会办转变,实现产业化经营。相关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营造公平公正、平等竞争、宽松和谐产业发展环境。三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通过互联网、电台、报纸等媒体宣传我市发展养老产业相关政策制度,公开已建成养老服务机构相关信息,引导养老机构设立门户网站,公布需求信息。积极推介我市发展养老产业的资源优势、环境优势及相关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广泛宣传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和养老服务先进典型,加大对星级为老服务示范单位命名和表彰力度,构建具有烟台特色的现代和谐养老文化。
(来源:烟台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