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菏泽市出台《2014年老龄工作要点》,要求:根据全国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抓紧出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意见和办法,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建立老年文化建设基金,争取每年各级财政拿出一定数额的扶持资金。重点抓好基层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市、县、乡三级各建立1—2处老年文化活动样板。
同时,把发展老年文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文体设施开辟适宜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增加特色服务项目。加快城乡老年文化建设一体化发展,督导各级将老年文化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城乡规划。加强老年文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老年艺术团、老年大学、老年体协等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有影响的老年文化队伍给予资金扶持。积极参加第三届全省银龄风采艺术节、第三届山东省老年书法美术大赛、第二届山东省老龄主题摄影大赛等老年文化赛事活动,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精神文化产品和搭建更多文化活动载体。
另外,加强长寿文化研究。支持单县做好全国长寿品牌宣传、产品研发、长寿研究等一系列文章。支持东明县做好山东省长寿之乡的申报工作。成立菏泽市老年学会,各县区成立老年学分会,单县、东明、曹县力争上半年建会。积极开展老年学研究。广泛开展春节、老年节“敬老月”活动,积极开展敬老爱老主题教育,“敬老文明号”创建和菏泽市十大孝星、十佳老人评选表彰活动。
(来源:菏泽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