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经济周刊》联合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中心《中国老龄社会与养老保障发展报告》课题组共同发布中国 “老龄社会发展指数 (2012)”、“养老金发展指数(2013)”、 “医疗保障发展指数(2013)”。评价结果显示,前两项指数均为50多分,处于差等区间,只有最后一项为62.7分,刚过及格线。更为严峻的是,发达国家在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GDP约为1万美元,而中国仅为0.1万美元。在此背景下,“未富先老”的现状和趋势引起国人深深的忧虑。
国际上通常认为,当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7%时,这个国家便已进入老龄社会,占14%时即进入深度老龄社会,占20%时则进入超级老龄社会。以此对比历年来的人口统计,我国早在1995-2000年间已进入老龄社会,并将在2025-2030年间进入深度老龄社会。
与老龄化的加速形成反差的是,中国社会赡养老人的能力却出现反向走势。根据报告课题组的估算,2011年统计老年赡养比约为9:1,即9个年轻人就要供养1个老年人,而实际老年赡养比约为5:1;如果从劳动人口中减去实际没有赡养能力的人员,如在校生、失业、低收入和提前退休的,那么中国的赡养比在2010年便已达到约 5:1,2020年则可能形成每2-3个劳动者就要赡养一个老人的局面。
社会赡养能力不足,老人自养能力更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老龄人口依赖国家转移支付的养老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的占29.3%;依赖劳动收入的占20%(主要是农村居民);依赖家庭成员供养的占48.8%;有财产性收入仅占0.3%。老人自有资产和财产性收入比例过低,让 “未富先老”雪上加霜。
中国老龄化的现状与趋势有其历史成因,现在再来讨论已经没有意义,因为如何应对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急速老龄化和巨大养老需求,已是燃眉之急,靠个人零星努力完全不足以让全社会渡过行将到来的老龄化高峰,“顶层设计”在养老问题上可能比其他任何问题都必要而且紧迫。
首先要着眼未来养老需求,加快优化人口结构,确保老龄化高峰期有足够的劳动力提供养老服务。各地业已陆续推行的“单独两孩”政策,就是为了2030年以后有增量劳动力可以进入这个领域。但由于生育率上涨和老龄化程度提高发生重合,必定导致全社会被赡养人口总量增加和赡养比上升,从而加剧养老的困难。对此,有必要设计更周全的方案。
针对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和大多数老人没有自有资产支撑养老,需加快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的养老体系建设,少花钱、多办事,发展性价比高的社区养老事业,壮大社区服务业,重点为孤寡、失独、失能等老人提供足以托底的服务保障;积极挖掘老人自身资源,在期望寿命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动员和组织“低龄老人”发挥余热,为高龄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建立制度后,形成良性循环,降低实际赡养老人比例,减轻老龄化的负面效应;在条件许可的地方,还可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以老人及其家庭可以接受的方式,推进“以房养老”等便于老人将名下财产变现用于自身养老的办法,减轻社会负担,提高老人生命质量;提高执法立力度,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老人合法使用自有财产的权利不受他人的阻挠和侵犯。
最后,立法的步伐还需跟上,明确国家、地方政府、企业、社区、家庭、个人等在养老方面的责任,理顺各方关系,努力形成合力,确保老人不失尊严的晚年生活。最近,国家已经开始启动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信号,人们期盼国家动作再多些、步子再大些。
(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