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老龄办安排部署2014年“银龄行动”工作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的“银龄行动”工作,省老龄办近日发文做出安排部署。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服务“三农”活动。以银龄援农助老为重点,广泛组织老年志愿者、老年科技工作者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开展向贫困地区送科技、送医送药、送文化活动,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和广大老年人办好事、做实事、献爱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和针对当地灾情,组织老专家、老教授、老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援农救灾活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帮助农户增产增收,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培育银龄示范基地,选好特色项目,加大投入,推进当地特色经济发展。
(二)开展送医送药活动。选择缺医少药的偏远贫困地区,组织医疗专家开展为人民群众和老年人送医送药、义诊治病,宣讲疾病预防、医疗保健知识,帮助当地人民群众和广大老年人树立有病早治、无病早防的理念,提高健康水平。
(三)开展送文艺下乡活动。精心编排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组织小型多样的老年文艺团队,到田间地头和人民群众中间演出,丰富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基层培训文艺骨干,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四)开展助老帮扶活动。依托基层老年协会,广泛组织低龄老年人面向贫困高龄、空巢留守、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开展邻里互助、生产帮扶、文化娱乐、精神关爱、法律维权等助老服务活动。
(五)开展银龄助学活动。鼓励有条件的老年人开展一对一助学活动,帮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实现人生梦想,为提升中华民族整体文化水平献计出力。
 
三、方法步骤
继续采取省、市(州)、县(市、区)联合组织和市州与县市区联合组织的方法实施“银龄行动”项目。省老龄办直接安排的项目,由省与项目所在市州联合组织实施;省老龄办资助的项目,由各市州县组织实施,省老龄办据情派人指导;各市县区要逐步加大投入,自行组织开展适合当地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银龄活动。 “银龄行动”分3个阶段实施:
(一)上报、审核项目。各市州根据本地情况申报项目。申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方案、预期效果、经费预算、实施时间、地点等。原则上每市州申报1个项目,3月20日前报省老龄办组宣处。
(二)组织实施。省老龄办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统筹安排项目计划。各地从4月中旬开始组织实施,10月底结束。请各市州在项目实施一周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省老龄办,以便省办统筹安排,及时派员参与指导。
(三)总结表彰。“银龄行动”项目完成后,各地应在一周内按省老龄办的要求上报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申请补助经费请示、经费票据及相关资料。省老龄办将在收到各地总结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工作有特色的单位,请报送经验材料,以便相互交流。
 
四、有关要求
各级老龄办要高度重视,不断探索,拓宽思路,创新方式方法,使“银龄行动”活动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需求;要加强领导,分工专人负责,认真抓好银龄行动项目的选择、实施和评估;要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注重“银龄行动”实效;要加强经费管理,严格财务手续,做到专款专用;要注意收集资料,每个项目的实施要做到有方案、有总结、有照片、有音像资料;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扩大“银龄行动”的社会影响。
 
(来源:湖北省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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