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使各地市、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省老龄办近期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老龄机构、各涉老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一步保障老年人权益,推动老龄事业科学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知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办法》与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广大老年人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办法》为契机推动老龄工作全面开展,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确保《办法》在各个层面得到落实;要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具体方案,细化工作计划,
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来源:广东省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