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日前,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深化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的意见》,就深化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提出具体意见。
近年来,我省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在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全省民政系统还存在着思想解放不够、统筹能力不强、体制机制不顺、基层力量薄弱等问题。为此,省民政厅从2013年11月份开始,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门就民政事业有关改革发展问题开展调研,并着手起草《关于深化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初稿形成后,省民政厅去年12月9日,专门召开全省民政工作座谈会,召集市、州及部分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同志开展了讨论论证,并于今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期间,再次征求了基层民政部门负责同志意见。日前,省民政厅在吸收基层民政部门相关意见建议,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正式印发了《关于深化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的意见》。
《意见》提出,深化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管理法治化、服务社会化、工作标准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现代民政工作格局”。《意见》重点就八个领域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意见和要求。
一、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建立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系。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分类推进社会组织在机构、人员、职能、办公场所、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创新社会组织培育监管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承接政府购买的社会服务,建立完善社会组织重大活动报告、等级评估、信息公开、年检监管等制度。设立社会组织党工委,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保障作用。
二、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改革。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化,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政府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业。大力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扩大养老服务市场规模,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机制,拓宽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和途径,丰富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理顺社区管理体制,认真研究解决社区工作行政化和居民委员会职能错位等问题,强化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依法协助和依法监督的职能。建立社区治理机制,大力培育专业社工、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开发社区社会资源,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居民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四、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改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推动社会救助由“保障生存”向“保障发展”转型,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防灾救灾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教育“一站式”服务体系,逐步实现由低标准、保基本的民政保障向全覆盖、多层次、均等化的民生保障转变,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推进双拥优抚安置改革。建立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健全双拥保障体系、社会化拥军体系、现代军供保障体系。创新优抚服务保障机制,按照城乡一体、待遇与贡献对等、普惠加优待的思路,探索推进优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优抚保障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完善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与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完善军休干部职工接收安置办法,创新服务管理模式,推进服务管理规范化和社会化。
六、推进福利彩票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市场化改革的取向和法人治理的方向,建立游戏品种适应市场需求的上市和退出机制,培育法人经营、公司经营等新市场主体,探索与市场化、社会化相结合的营销宣传运作机制,打造福利彩票的品牌形象,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资金。
七、推进民政事业保障机制改革。加快民政职能转变,建立健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引导和规范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进入法律法规允许的民政公共服务领域。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考评结果与分配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挂钩的奖惩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彩票公益金、慈善捐赠资金、社会资本相结合的民政事业经费筹措机制。
八、强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的组织领导。省民政厅成立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改革创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民政事业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评估考核范围。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县民政部门要根据改革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阶段目标和推进落实的时间表。
(来源:湖北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