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烟台市老龄办明确了2014年全市老龄九项重点工作,为全市老龄工作系统指明了方向。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烟台市老龄办还将突出“为老惠老”根本,在统筹兼顾全面工作的同时,突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工作,助推全市老龄事业再上新台阶。
打牢基层老年组织基础。2009年11月烟台市老年艺术团正式成立,2010年7月,烟台市老年文化艺术协会成立。协会成立后,各县市区也积极行动,纷纷成立老年艺术团或老年文化艺术协会,目前已有福山、栖霞、莱阳、龙口等11个县市区成立了老年艺术团。2013年6月,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和管理,烟台市老年文化艺术协会更名为烟台市老年协会,烟台市老年艺术团作为老年协会的分支机构,在民管局进行登记,加强了对老年艺术团的规范管理。2013年,市老龄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组织建设的完成情况提出了目标。目前,栖霞、蓬莱两市老年协会已经成立;招远市镇(街)级老年协会已全部成立,并完成了45处村(居)老年协会示范点的建设任务;5个县(市、区)完成了成立的准备工作,8个县(市、区)正在积极筹建中。到2014年年底,各县(市、区)老年协会都要完成建会任务,并将老年艺术团作为老年协会的分支机构进行规范管理。
2014年,按照烟台市老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市老龄办将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基层老年协会的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项目工作,重点加强县、镇(街)、村(居)老年协会的组织建设,力求做到组织、人员、制度、场所和经费“五落实”,力争形成上下贯通的市、县、乡、村四级网络;要加强对基层老年协会的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的落实;调动基层老龄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发挥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务、组织老年人参与经济建设、开展老年文体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来源:烟台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