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宁津县老龄办2014年工作要点“出炉”。2014年,宁津县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老龄办的帮助指导下,以落实惠老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扎实推进基础性工作,提升老龄工作水平;强化硬性工作,健全老年人保障体系;狠抓亮点工作,实现老龄工作新突破,努力推动我县老龄工作及老龄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基础性工作,提升老龄工作水平。
(一)开展老年人口调查摸底工作。
为准确掌握我县老龄事业和老年人口结构情况,积极开展高龄津贴发放、救助特困老人、关爱空巢失独老人等工作,进一步为党委政府决策老龄工作、制定老龄政策、改善老年民生等提供科学依据,2014年要全面摸清全县老年人口底数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底数。
主要摸清三个底数:(1)全县各年龄段老年人口底数,包括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其中65岁以上人数、70岁以上人数、80岁以上人数、90岁以上人数和100岁以上人数;(2)全县特困老年人底数,包括残疾老年人底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底数、留守老年人底数、失独老年人底数和80岁以上特困老年人底数;(3)全县老年人供养状况底数,包括居家养老人数、公办养老机构养老人数和民办养老机构养老人数。调查摸底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自下而上,逐级上报数据。各乡镇以村为单位,参照户籍底子和养老保险发放底档摸底登记,结合入户采集、电话采集等多种方式,对在本辖区内居住,具有宁津县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及在辖区内居住3以上,非宁津县户籍的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信息采集。二是核实汇总研究分析。县老龄办汇总统计数据。县老龄办对基层报送的老年人口信息,适时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为研究老龄问题、决策老龄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三是做到数据实时、动态化管理。社区(村)要定期对新增老年人进行补录、对去世及外迁老年人作信息删除,并将更改信息逐级上报,县老龄办以便对已录入的老年人信息进行更新、调整,实现老年人口的实时、动态化管理。
(二)开展好一般性业务工作。
1、积极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对每位前来办证的老年人热情服务,老龄办工作人员保证工作效率,让老人少跑路,不等待,减少麻烦,缩短办证时间,享受办证的便利,并认真讲解老年人优待证的用途。
2、及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确保发放到位。
为了落实上级政策,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切实改善困难老人基本生活,对90周岁以上不满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300元的长寿补贴金。对全县12个乡镇(办事处)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实行电子化管理,认真做到不漏发、不错发。
3、开展农村高龄特困老年人的救助工作。
不断完善救助机制,加大救助力度,多渠道筹集救助资金,大力开展访贫问苦活动。
(三)开展老龄问题调查工作。
近年来,我县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老年人口数量呈快速增长态势。为获取丰富详实的老年人第一手资料,县老龄办计划组织开展老年人生活状况和愿望问卷调查活动。调查对象主要针对60岁以上老年人,向老年人发放调查问卷,采取抽样调查、入户走访的方式,调查的内容涵盖面广,从老年人物质生活、精神与文化生活、卫生医疗及日常照料、参与经济社会活动、老年服务设施、权益维护等不同角度评估我县老年人的生活状态,通过老年人本人的回答来真实地反映老年人目前的生活状况和愿望。通过调查,弄清楚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意愿,为政府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让尽可能多的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安度晚年。
(四)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调查工作。
为加快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全面掌握我县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状况,我县计划开展全面、系统的调研活动。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以及集体性质的养老机构。此次调研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报送、汇总统计的方式,要求每个乡镇(办)将管辖区域内的养老机构情况上报县老龄办,上报内容包括规模情况、场地设施、服务人员情况、经营情况及面临的困境等问题。县老龄办根据各乡镇(办)提供的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形成我县养老服务机构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开展好老龄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抓好人口老龄化形势、老龄问题、老龄政策、老龄产业、敬老美德和重点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对老龄工作关注度,为开展老龄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总结我县在社会养老、居家养老、文化养老、法规养老、老龄产业发展、老有所为方面的经验,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重点集中宣传报道活动,树立宁津老龄工作品牌。加强老年文体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老年艺术团、老年体协等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老年团体组织走向乡镇敬老院、农村社区进行演出慰问,丰富当地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全县十大孝星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一大批孝老爱亲先进典型,在全县上下大力倡导树立孝老爱亲、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二、强化硬性工作,健全老年人保障体系。
“银龄安康工程”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民心、民生工程,为确保2014年“银龄安康工程”活动顺利开展,要切实做好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抓好理赔服务四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工作。
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详细的汇报,争取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此基础上,召开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各乡镇任务数,与县人寿保险公司密切配合,大胆主动开展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
我办将联合中国人寿宁津分公司印发“银龄安康”宣传彩页及“孝心助老”倡议书,通过乡镇(区办)老龄办下发到各社区、村,入户发放宣传单,提高广大群众对“银龄安康”工程的知晓率及投保积极性。同时,积极倡导集体组织、爱心企业、社会各界向老人献爱心,动员子女尽孝心,为老人购买保险。
(三)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完成任务。
县老龄办实行派专人包乡镇工作制,具体联系协调乡镇组织实施。工作人员定期到各乡镇走访督导检查,对各乡镇实施“银龄安康工程”进展情况每周进行一次调度,对进度慢的乡镇县老龄办要帮助查找原因,采取可行措施,完成工作任务。
(四)抓好理赔服务,维护老年人权益。
我们始终坚持“一切为了老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及时上报,认真审核、快速理赔、服务到位”的工作理念,要与中国人寿宁津分公司密切协作,认真履行责任义务,强化服务意识,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工程的顺利开展。双方按照工作分工,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县老龄办要认真整理理赔材料,及时上报,并督促保险公司按时发送保单,及时理赔,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老人手中。
三、狠抓亮点工作,实现老龄工作新突破。
(一)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升级
1、不断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
各乡镇在推进“两区同建”过程中要把居家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中配套建立老年人活动室,设置适合老年人文体活动的娱乐健身器材,开办能够为老年人上门服务的社区卫生室、送货上门超市、上门提供保姆式服务的家政服务点等,确保本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舒适、方便,无后顾之忧。2014年各乡镇都要至少抓好3个村级社区示范点,并做好逐年推进规划,稳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区配套设施的整体水平。
2、不断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
各乡镇、村都要探索留守老年人居家养老紧急呼救的方式方法,推广一帮一联系救助的有效经验,年内每个乡镇至少抓出一个留守老人紧急呼救示范点,确保留守老人求助信息发的出,紧急救助跟的上,保障留守老人生命安全。有条件的村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低费集中供养、休闲娱乐的公益性场所,推广柴胡店镇崔杨村“两栖式”养老服务模式,开展具有本社区(村)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3、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措施。
加强基层老龄组织建设,各行政村都要成立村老工委,由一名老工委成员具体负责老龄工作。各村要制定相应的困难老年人帮助救助制度,将困难老年人养老作为村两委的重要工作和村干部重要职责,确保他们生命安全、生活幸福。各乡镇村都要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和爱心人士在老人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开展敬老助老活动,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强大的经济保障和组织支持。
(二)大力扶持民间老年文艺团体发展
1、多渠道扩大老年艺术的活动阵地,大力推进和完善老年文化设施建设。
老年艺术团队活动的开展离不开阵地,老年活动阵地的开辟对艺术团队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必须确保建设适合老年人的文化设施,并发挥其应有的团体文化阵地的功能和作用。
2、多方筹措经费,确保老年团队的文化活动可持续发展。
老年艺术团体的文化活动需要一定资金,但从目前的状况来看,老年团体经费存在困难,政府部门由于财力有限,未把发展民间老年文艺团体列入财政预算,因缺乏资金投入,一些文化活动往往不疾而终。政府相关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展老年文体活动,同时积极倡导集体组织、爱心企业、社会各界向老年团体献爱心,捐助资金以确保老年团队的文化活动可持续发展。
3、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的老年文艺团体。
老年文艺团体的发展,在于结合各老年团体的特色,着重发挥各老年团体的优势;同时,老年团体要有一个素质过硬的带头人,提高团体骨干的个人素质是促进老年团体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
(三)大力挖掘新《老年法》及老年优待政策新亮点
新《老年法》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比新旧法,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很多亮点。为实现老龄工作新突破,我们要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大力挖掘其中的亮点,亮点要有创新性、实践性、新颖性,将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同时,大力挖掘《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省市出台的相关老年优待政策等中亮点,狠抓亮点工作,打造宁津县老龄工作品牌。
(来源:宁津县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