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开展2014年老龄专题政策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评比的通知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湘老龄办发〔2014〕6
各市、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全国老龄办关于2014年开展主题政策调研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14〕13号)精神和全省年度工作安排,省老龄办今年在老龄系统中继续开展专题政策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评比。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老龄政策调研报告评比
(一)调研主题
重点主题:
1、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
——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建立和推进;
——城乡高龄、残疾失能和空巢老人的养老服务问题;
2、老年群体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一般主题:
3、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建设
4、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5、老年产业发展支持政策;
6、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7、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二)进度安排
省老龄办组织的调研评比截稿日期为2013年12月30日。在9月20日前上报省老龄办的调研报告,将被择优上报参加全国老龄办的优秀调研成果评比。请各地认真把握时间,按时上报。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切实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确保年度调研工作“主题突出、目的明确、组织严密、方法科学、讲求实效”。
2、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四风”建设要求,切实改进调查研究作风,深入基层,关注广大老年群众所盼、所急、所忧问题的调研,多商量讨论,多倾听不同声音,多了解利益相关方的诉求。调研工作厉行勤俭,不走过场,确保实效。
3、各地上报的调研成报告,须由市(州)老龄办严格按照质量进行筛选。做到基本情况清楚、问题识别准确、原因分析透彻、数据精确详实、基本观点鲜明、对策切实可行、语言简明精练,每份材料篇幅以4000-8000字为宜。
本次老龄政策调研评比将设优秀组织单位奖3个,调研报告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
 
二、老龄信息宣传工作评比
本次老龄信息宣传评比以本年度(从2014年1月1日—12月20日)在各级老龄网、民政网、报纸、杂志上刊登出来的老龄工作信息为准,以市州老龄办为单位,评分标准为:
1、网上信息每条1分(多次转载均以1条计分);
2、报纸、杂志刊载的工作信息(稿源必须为XX老龄委或老龄办):县级报纸(杂志)信息每条2分,市级以上每条3分;
3、报纸、杂志的专栏(连续开办4期及以上,主办单位必须为XX老龄委或老龄办):县级报纸专栏每个为10分,市级以上报纸(杂志)每个为20分;老龄办凡印制工作简报的,每一期计2分;
4、凡是被县级党委政府的内部信息简报(刊物)采用的单篇信息,每条10分;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的内部信息简报(刊物)采用,对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每条20分;
5、除省老龄网、省民政网、全国老龄网上刊载的信息由省老龄办统计之外,其他的均由各市州老龄办负责收集统计、填表(见附件2),网上信息请注明网址,报刊及杂志信息须将报头(刊头)及原文复印件等一并邮寄或扫描网传至省老龄办,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0日。
信息宣传工作评比,将以得分高低排序,评出优秀市(州)级老龄办3个,优秀个人12名。
 
三、其他事项
请各地自收到文件之日起,认真组织开展上述两项工作,参加评选的项目请在上述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省老龄办。通讯地址:长沙市东风路276号省老龄办,邮编:410003,联系电话/传真:0731-84502213,电子邮箱:907503674@qq.com。
 
(来源:湖南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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