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老办发〔2014〕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老龄办: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本,是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办事情的前提。为切实发挥老龄工作部门参谋协调作用,现就2014年全省老龄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推进老龄事业科学发展主题,紧扣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口老龄化形势,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以政策创制、服务决策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兴调研之风,大谋老龄事业发展之策,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提出新对策,努力形成一批有份量、有深度、有价值,前瞻性、战略性、指导性强的调研成果,为老龄委履行职责、科学决策服务,为党委政府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服务。
二、调研内容和方法
1、围绕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的普遍性、前瞻性、倾向性问题,研究老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分析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研究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统筹协调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战略思路和措施。
2、着眼中心工作,开展决策性调研。紧紧围绕“五个湖北”建设总体布局,不断适应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要求,根据党委政府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专题调研,围绕大局出思路,结合中心提对策,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3、着眼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调研。围绕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宜居环境、老年优待、权益保障等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老年群体所盼、所急、所忧的问题开展调研,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
4、围绕老年协会建设、高龄津贴创制、老年文化建设、敬老氛围营造以及老龄工作体制创新等方面的工作,及时挖掘,深入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局工作的开展。
省老龄办将重点开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生活状况、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及服务、老年人权益保障、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等专题调研,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参与,积极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老龄办要充分认识老龄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调研,带头深入基层做好调研工作;认真研究制定调研工作方案,细化调研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统筹安排调研经费,建立调研成果奖励机制,保障调研工作必需的开支。
(二)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贴近群众。调研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老年群体,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了解实际情况;多倾听群众意见、总结群众经验、吸收群众智慧,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找到党的主张和群众利益的结合点,熟悉群众一个时期的主要关注点,找出解决问题真经和妙法;要注重解剖麻雀,多蹲点、少跑面,切忌走马观花、走过场。
(三)重视调研成果的使用。调研课题的安排要有针对性,调研成果形成后要及时报送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参阅,能转换成政策措施的,要努力做好创制工作,使之更好地惠及老人。各地的调研成果,请随时报送省老龄办,省老龄办将择优通过《湖北老龄》、《参阅件》、机关网站及时转载,以便相互交流,促进工作发展,防止为评奖而调研。
(四)省老龄办将在年底前继续开展老龄调研成果评比表彰。评审优秀调研成果,将以调研文章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为主要标准,优先考虑平时上报、对全省老龄工作有指导参考意义的;在相关报刊杂志、网站发表的;当地党政领导阅后有过重要批示的;转换成政策措施,推动老龄事业发展,使老年人受益的。
联系人:张泽文
联系电话:027-87811969,87315627(传真)
电子邮箱:282429500@qq.com
湖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20日
(来源:湖北省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