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8日,菏泽市老龄办下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优待政策执法检查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确保今年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期间各项老年优待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老龄办专门向市人大内司工委进行汇报,确定于4月10日对牡丹园、百花园、古今园等旅游景点,市公交线路,市中医院、牡丹区人民医院等老年优待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通知明确检查内容:老年优待政策落实是否到位,优待标志是否醒目,公交车是否设老年人专用座椅,凭老年优待证(优待乘车卡)或身份证是否优先、优惠或免费乘车,优惠或免费参观旅游景点,就医免普通挂号费等等。
通知规定检查方法:查看标志,随机询问老年人及相关人员。
通知要求: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尊老敬老教育、做好自查工作,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
通知确定检查结束后,由市老龄办将检查情况上报市政府并进行通报。
(来源:菏泽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