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陈昫
近年来,美国老年学、社会学研究者常常用“文化转变”(culture change)概念来分析养老机构的发展问题。文化转变兼具社会运动与养老理论两方面的突出特点,在实践性、理论性方面均具有丰富的内涵。
历史发展拓宽文化转变内涵
从社会运动的角度来看,文化转变经历了三个历史发展时期。
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前期,为文化转变的起源期。20世纪70年代,美国养老机构频频发生虐待老人、漠视老人需求、欺诈住院老人等丑闻,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并受到了大众的严厉谴责。为此,1987年,美国联邦政府正式公布了《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Nursing Home Reform Act),明确提出把养老机构建设与质量评估的重点,放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养老质量等方面,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与生理健康应得到同等的重视。该条例的公布为美国养老机构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1997年至2004年,为文化转变的发展期。1997年,通常被视作文化转变理念的诞生之年。在这一年里,美国养老服务的提供者、消费者代表、研究者、政策制定者等联合组建了“先驱者网络”(Pioneer Network),以推动养老机构运作模式的变革。而“先驱者网络”的组建与发展,也标志着“文化转变”概念的正式确立。
2005年至今,为文化转变的成熟期。自2005年起,由美国联邦医疗保险和联邦医疗辅助计划服务中心(Centers for Medicare & Medicaid Services,CMS)牵头,“质量改进组织”(Quality Improvement Organizations,QIOs)负责制定完善养老机构中的“文化体系”。而“美国卓越养老机构建设运动协会”(The Advancing Excellence in America"s Nursing Homes Campaign)也适时地提出了养老机构文化转变的一系列基础性目标:即老年照护责任落实到个人;舒缓与抑制病痛;及时诊治老年病症;令老人的家属满意;制定详细的照护计划;明确照护目标;护理人员持证上岗;机构职员工作满意度提升等。这一系列目标的提出,是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的典型体现,也标志着文化转变正式成为美国养老机构、长期照护发展的指导性思想之一。
而从养老理论的角度来看,文化转变主要应用于指导养老机构的建设工作,改善住院老人的生活质量,一方面是养老机构建设与服务提供模式的典型体现。这种转变意味着养老机构的建设应当包含团队合作,全员参与机构的变革与发展,遵守规章制度,提高照护效率,达成既定的照护目标等。另一方面是“以老人为本”的养老机构建设模式的典型体现。养老机构的服务提供应避免同质化的趋向,做到“因人而异”。因此,设身处地为机构中的住院老人着想,构建与家庭养老类似的生活氛围,加强住院老年人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提升机构服务与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等,应当成为养老机构文化转变的核心内容。
运作模式突出个性化特点
经过近二十年的实践与发展,养老机构的“文化转变”主要有四种不同的运作模式。
其一,“源泉”(Wellspring)模式。该模式重在经验的分享,提高照护质量,以及优化机构人员的从业环境等。它需要多家养老机构共同参与并组成合作小组,小组内机构需要共享机构管理、培训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等多方面的经验。组内成员还可以通过特定的指标系统,对照护服务的质量等作出评估。
其二,“伊甸园”(Eden)模式。该模式重在优化住院老年人的养老体验,提高养老机构内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并为老人创造类似于居家的养老环境。该模式还常借助植物、动物、孩童等,优化老年人的沟通互动能力,并帮助老年人习惯养老环境的改变。
其三,“温室”(The Green House)模式。顾名思义,该模式是在相对较小的养老空间基础上,建设以老人为中心的照护体系,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皆由照护团队负责饮食起居等全方位的照顾服务。该模式以人为本,注重沟通、理解、关心。而机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老年人之间的沟通具有突出的重要性。
其四,“个体导向性”(Person Directed Care,PDC)模式。该模式一方面提倡关注住院老年人的选择权、老年尊严、自决权、“老有所为”(purposeful living)等内容;另一方面,则把变革的矛头指向了机构内的人员素质、工作环境、领导能力和经验等与养老机构运作密切相关的内容。与其他运作模式不同的是,该模式要求保障照顾提供者的自主选择权,为一线护工提供弹性的工作制度,创建团队合作的工作氛围,并对照顾提供者进行系统的专业化培训。
学界质疑逐步获解答
需要指出的是,在文化转变理念蓬勃发展的今天,依然面临着来自学术界的质疑:文化转变是否仅限于养老机构、长期照护等方面,而不考虑政府的作用?如果将政府纳入到文化转变的体系之中,则如何界定相关政府职能?如何依靠政府的力量推进文化转变?文化转变是否一定能保证养老机构的发展取得最优化的成果?如果不能,则应当依靠何种理论对文化转变理念进行扬弃式的发展?文化转变是否等同于老年照护质量的提高?如果不是,二者之间究竟有何差别?
针对学界质疑之声,美国老年学、社会学研究者依然在孜孜不倦地寻求问题的答案。不过这并不影响文化转变自身所具有的突出意义。它事实上代表了美国养老机构在人性化、科学化、可持续性发展方面所做出的创新性探索与尝试。事实上,有研究者认为,文化转变给养老机构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在老年人精神生活层面上,文化转变改善了老年人生活质量、主观幸福感、老年尊严、老年自主等多方面的内容;而从老年人生理健康层面来看,文化转变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环境,使老年人享受到更高质量的照护服务。而对养老机构而言,文化转变为养老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化的保障,提高了机构服务人员的素质,并显著降低了机构床位闲置率与护理人员离职率。
文化转变理念提供借鉴
文化转变理念对我国养老机构体系的发展而言,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不可否认,时至今日,依然有众多老人对机构养老模式持消极态度。这与老年群体养老“家本位”思想、认同“养儿防老”等传统子女供养模式以及老年群体对花钱购买养老服务的不适应等多方面原因有关,是当前养老模式多元化的必然产物之一。然而,抵触机构养老不利于解决我国日趋严峻的养老问题。而借助文化转变理念,或许可以为改善养老机构在老年群体心目中的形象,以及增强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模式的认同感而提供相应的思路。
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在展现养老机构积极正面形象的同时,加强养老机构的精品化与特色化建设,精品化建设意味着需要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的综合服务水平、养老设施的现代化、人性化程度,构建行之有效的养老机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养老机构监管体系;而从养老机构的特色化建设来看,则意味着养老机构不应都趋向“大而全”的建设模式,而应突出其机构特色,例如面向失能老人、失独老人群体等,由此突显机构的专业化特征,满足老年人不同的养老诉求。总之,应当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发展精神,在保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基础之上,以养老机构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文化转变”理念为契机,使机构养老模式发展的根本动力回归到庞大的老年群体中来。
(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