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峄城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专题听取并审议了近年来《峄城区政府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面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以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抓手,将老龄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措施,不断探索为老养老的有效服务方式,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优惠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对老龄事业的资金投入,逐步构建老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老年福利设施建设,积极搭建服务平台,丰富和活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在全区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老年保障工作得以健康有序地推进。
会议指出,虽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养老服务水平较低,养老模式有待优化;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养老保障水平有待提升;老龄工作机构建设还需加强等。为此,会议提出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
把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教育作为“六五”普法规划、中小学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各种复有教育意义的敬老养老助老活动,提高全民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自觉性,在全区形成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风尚。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一是将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各方面加大投入,保证老龄事业不断发展。二是健全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协调司法部门和法律事务所开设老年人法律服务窗口,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当事人给予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按键,特别是对不尽赡养义务甚至虐待老年人的行为,加大执法和惩处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夯实老龄社会的服务基础,不断满足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继续加大扶持力度,严格落实建设用地优惠、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相关政策,积极鼓励和扶持多种类型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引导民办养老机构合理布局,有序发展。
(来源:峄城区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