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新疆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要求,近期,自治区民政厅结合新疆实际情况,就建立自治区养老服务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提出了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建立自治区养老服务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一是协作与对口支援要坚持辐射带动、以城带乡、以强补弱、优势互补、区域协作、共同发展的工作方针;二是协作与对口支援要坚持尽力而为与主动作为,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强弱互补与南北疆协作多口支援与共同发展的工作原则;三是协作与对口支援要建立地区之间、地区内部、养老机构内部的协作与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四是协作与对口支援要确立分享政策创制和管理经验、开展各类人才培训、加强不同性质的养老机构互助合作、提供设备和技术支持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该《意见》的出台,是自治区民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框架、创新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思路和方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自治区民政厅将继续以中央及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意见为指导和依据,不断制定和出台可行性方案和措施,并强化落实和监督,为推进新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为和谐社会服务。
(来源:新疆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