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强势宣传营造社会敬老氛围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在泉州市搭乘公交车的老年人,都会发现一上车就立马有人让座,让老人感受到车厢里浓浓的敬老情意。近年来,泉州市常态化开展敬老活动,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系列宣传报道,以强势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敬老社会氛围。
一是举办“志愿泉州——寻找最美助老志愿者”宣传活动。在泉州电视台演播大厅,观众为一个个感人故事而掌声四起。“有这么多人来做敬老事,真好!”现年76岁的台商区锦峰村黄宝水老人感触地说。 “志愿泉州——寻找最美助老志愿者”大型公益活动,是由泉州市委文明办、市老龄办联合泉港区政府、泉州晚报社、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网主办,泉州市老龄服务志愿者协会发起和承办的,从2013年10月开始,历时6个月,共推出21名个人和12个助老公益团队成为首届“泉州最美助老志愿者”。泉州电视台、广播电台、泉州晚报社、泉州网对每一个志愿者都进行了深入的采访、报道,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组成了立体的宣传网络,让社会大众时不时就能接触到敬老活动的信息。
二是举办“十佳敬老公交车司机”评选活动。由泉州市老龄办、泉州公交发展有限公司、海峡都市报社联合在泉州公交公司系统开展。共推出20名驾驶员,在《海峡都市报》、泉州市老龄网、公交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和接受社会的评价。评选活动从2013年11月启动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纷纷通过热线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评选他们心目中的“十佳敬老公交车司机”。此项活动也极大提高了公交车司机的敬老热情。
三是老年法系列宣传。先后印制新《老年法》宣传手册3.3万本,分发到社会各界和基层老年群众。与海峡都市报社联合开展的新《老年法》知识竞赛,半个多月时间吸引了来自泉州、漳州、龙岩等地近千名热心读者参与,《海峡都市报》还专版介绍新《老年法》修订背景、亮点特色等,提升了各界的敬老维权意识。
四是出版敬老书籍。市老龄办与《环球慈善》杂志社合作,深入全市12个县(市、区),对当地先进老年协会、先进老年活动中心、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进行采访,并于重阳节期间结集出版《侨乡夕阳红》一书,分发到基层老年组织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手中。结合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出版了两期敬老文明号专刊小报,广泛传播敬老文明号动态。
五是联合新闻媒体刊发大量宣传稿件。一年来,全市老龄系统共在全国、省、市等各级新闻媒体刊登了宣传稿件250多条,广发泉州老龄工作声音。重阳节期间,《泉州晚报》在头版位置刊登市委书记黄少萍、市长郑新聪致全市老年朋友的慰问信及我市庆祝老年节系列活动,并推出“解密寿星”系列报道,连续两个月对我市百岁老人进行专版介绍;《泉州晚报》、《海峡都市报》、《东南早报》等媒体,先后在重要版面刊登我市为特困失能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敬老文明号”创建等相关工作进展,让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状况,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助老社会氛围。
 
(来源:泉州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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