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鞍山市老龄办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1月1日起,该市90至9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上涨部分将尽快发放。
补贴上涨部分从1月1日起补发
从2014年1月1日起,该市90至99周岁老年人定期生活补贴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定期生活补贴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500元。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7204人,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47人。
定期生活补贴上涨的部分从1月1日起补发,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落实,将尽快发放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手中。按相关政策规定,该市年龄到达90至99周岁老年人和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社区登记,填写定期生活补贴申请表,社区进行初审和备案。然后由街道进行复核、备案,由区老龄办审批,并上报市老龄办。居民以社区通知时间为准,到社区领取补贴款。社区将在发放前进行张榜公示。
80至89周岁低收入老人享津贴
另据了解,该市从2014年1月1日起,为80至89周岁的城乡低收入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凡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城乡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高龄津贴。其中城乡低收入老年人指的是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中的老年人。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随低保金一并审核、发放;低保边缘对象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老龄部门按季度随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定期生活补贴一并审核、发放。目前也正在紧张落实当中,将尽快发放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手中。
(来源:千山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