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吉州老龄办按照支持、引导、规范的总体工作思路,大力支持老年群团组织发展。到2013年底全州已成立各类老年人协会组织的县、乡镇、村组、社区达98%以上,共成立各类老年群团组织583个,会员达45931人,其中,县(市)级老龄协会12个,会员达22906人,乡镇街道老年人协会83个,会员人数达8713人,村居委会老年人协会487个,会员达14312人.
一是支持老年群团建设。邀请有威望、有能力、有号召力的老领导担任老年群团组织的负责人,为老年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服务。老年群团组织的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保证了老年群团组织的正常活动经费。州老龄办每年从事业费从挤出一部分资金支持老年群团参加区以上大型活动。
二是引导老年群团健康发展。积极引导老年群团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社会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发挥老年人在社区服务、关心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及发展经济中的作用。
三是规范老年群团管理。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和年检,适时进行换届选举,规范各老年群团组织章程,提供固定的办公室、会议室和免费开放的活动室、书画室、展览室、排练厅等场所。
昌吉州各级老年群团每年开展大型活动近百场、小型文体活动3000余场次,参与老年人近20万人次,举办各类健康讲座2500余场次,听众达14万人次。做到“天天有活动,月月有比赛”。
(来源:昌吉州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