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评上“示范”,可获政府扶持补助资金最高5万元。
2014年4月28日,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乌鲁木齐市于近日出台了《示范性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扶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在各区(县)已建成并向社区老年人开放使用的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开展评示范活动,对开展独具文化特色活动,辖区老年人积极参与并得到居民认可的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结合实际情况酌情给予5万、3万、2万和1万的扶持补贴资金。
《办法》要求,示范性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基础设施完善,活动面积不小于100平米,具备老年人参与的活动项目不少于4个,并定期开展独具文化特色活动,社区参与活动老人满意率达80%以上。
目前,全市已筛选了20个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并安排70万元资金予以重点扶持。其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服务能力进行的改造装修、设施购置、文化建设、老年活动及各类老年文化团队建设等。经扶持的示范性老年活动中心接受社会监督,扶持补贴资金只能享受一次。
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从2012年开始,最初是以全市121个“单位化”管理重点社区为基础进行建设。今年,将继续投入1230万元资金新建123个社区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建成后,全市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将增至347个。
(来源:新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