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老年希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湘老龄办发〔2014〕5号
各市州老龄办,省直各单位:
2013年,在民政部的支持下,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牵头建立了全国老年基金组织协调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唐之享任协调委员会顾问、省民政厅原副厅长余先端任协调委员会委员),联合推出“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大型公益项目。项目内容是面向社会募集款物,专向资助收住、照料、护理失能老人的养老机构和低保家庭的失能老人。根据全国老年基金组织协调工作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项目拟于近期全面启动。最近,全国老龄办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公益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级老龄工作部门积极支持,推动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目前,我省失能半失能老人225万人,占老年人口20%以上,其中失能老人88.5万人,半失能老人136.9万人。老人失能半失能不仅会影响到子女的工作、学习,而且会彻底改变整个家庭的生活方式、生活节奏。随着失能老人人数的不断增多,他们的长期照料问题日益凸显,解决好这一问题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需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热情关怀,全民广泛参与。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全国老年基金组织协调工作委员会开展的公益活动,既是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关怀,也是对老龄工作的支持,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全国老龄办《关于转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公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省拟与全国同步开展“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老年希望工程活动。现将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制定的《湖南省“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老年希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望你们结合当地实际,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这项公益活动,努力为失能半失能老人创造良好生活条件,让他们共享生命尊严,幸福安度晚年。
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湖南省“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老年希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老年希望工程”项目主题是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本项目面向社会单位和个人募集款物,专项资助收住、照料、护理失能老人的养老机构和一线护理员工,低保家庭的失能老人。以贫困地区作为项目实施的重点。
 
二、募捐分类
1.失能老人专用护理床1500元/张一张起捐
2.防褥疮床垫500元/张一张起捐
3.老人用尿不湿(护理垫)1.5元/片一片起捐
平均每人每天用量5片7.5元/天一天起捐
4.资金起捐金额不限
 
三、项目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
1.“全国老年基金组织协调工作委员会”设有专门网站,湖南省民政网和湖南省老龄网上设立“湖南省‘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老年希望工程项目”专门网页。
1)公布已经核实的收住、照料、护理失能老人的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
2)公布以上机构需要社会提供帮助的项目,包括急需护理用具的类别和数量。
3)公布需要帮助的失能老人的基本情况和数量。
4)公布护理失能老人一线员工的基本情况和数量。
2.认捐程序
1)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湖南省‘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老年希望工程项目”网页公布的电话、传真进行认捐,也可以通过信函和汇款方式认捐。
2)单位和个人也可以就近,直接对失能老人护理机构、个人进行捐助。
3.募捐款物的管理办法
1)本会将所募集到的每一笔款物,按照捐助人的意向及时拨付给受助单位和个人,并将捐助执行结果反馈给捐赠单位或捐助者个人。接收和拨付捐赠款物的情况每个月通过“湖南省‘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老年希望工程项目”网页向社会公布一次。
2)本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和市州配合实施的原则。全省捐款统一汇至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汇款务必备注“老年希望工程”,以确保专款专用;捐物就地就近直接进行。所有捐款的分配原则是:各地市的捐款如数返各地使用,省里直接的捐款亦分配各地市使用,贫困地区是重点。
3)本项目首先在城市启动,取得经验后再逐步向农村推开。
4.捐赠联系方式
户名: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账号:596357349934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东风路支行
联系人:刘群王鸿钧何永解
联系电话(传真):0731-84502313
联系邮箱:21506753@qq.com
5.鸣谢方式
本项目对于社会捐赠的每一笔款物都要认真进行登记,捐助过程完成后,不仅要通报捐助者本人,还要在“公益慈善榜”上逐月公布捐助者(单位)姓名、单位和捐助数额。单位捐助累计达10万元及以上者,个人捐助累计达1万元及以上者,由本项目在全省性报刊上登报致谢、发给捐赠证书和纪念册;单位捐助累计超过100万的,个人累计捐助超过10万的,本项目为其设立永久性纪念物,刻制铭文致谢,并推荐单位负责人或捐助者个人参加全国孝亲敬老楷模的评选。
6.监督机制
1)捐助者随时可以向项目实施单位查询所捐款物使用情况和落实情况。
2)捐助者也可直接向受助单位、受助老人核实。
3)本项目随时接受并答复社会各界的查询。
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2014年3月21日
 
(来源:湖南老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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