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指字〔2014〕3号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各民政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职业教育与行业对接,提升学生职业能力,促进学生就业,2014年,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民政行指委)、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决定联合举办“第五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职业
1.行业赛:设置殡葬类(殡仪服务员、遗体接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假肢类(假肢师、矫形器师)、护理类(孤残儿童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等4类11个职业。
2.观摩赛:设社会工作者、手语翻译员、礼仪主持人3个职业。如需设置其它观摩赛职业,由民政行指委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指委)或院校向组委会提出申请。
二、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为全日制职业院校和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和教师。参加过前四届同一职业比赛且取得过二等奖及以上成绩的,不再参加本届比赛。
每个学校派出1个代表队参加决赛,每个职业学生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原则上派出学生代表队参赛的院校应派出至少一名该职业教师参加比赛。参赛单位少于2家、选手少于3人的职业将不再举办决赛。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中高职分组和教师分组。
三、大赛依据和内容
大赛依据上述职业《国家职业标准》高级技能的要求进行。
大赛内容分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和才艺展示三项(具体赛项设置和分值比例视职业不同略有差异)。三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加权合并后计算总成绩。
行业赛从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观摩赛由行指委和专指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命题。
各职业大赛规程另行发布。
四、大赛组织实施
大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预赛
预赛由各相关院校负责组织,通过预赛选拔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
(二)决赛
决赛由民政行指委、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办,相关专指委组织。决赛一般按照职业小类进行,由民政职业院校和(或)校企合作单位承办。
1.地点与时间
养老护理员和灾害信息员大赛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承办,5月29日-31日在重庆举办。
手语翻译员、礼仪主持人大赛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承办,5月29日-31日在北京举办。
社会工作者职业大赛由民政行指委、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高职高专委员会联合主办。由社会工作专指委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承办,5月29日-31日在北京举办。
殡葬小类各职业大赛,将与行业职工竞赛联合进行,4月23日-25日在北京举办。
假肢类职业大赛将与行业职工竞赛联合进行,初定9月在郑州举办。
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大赛将与行业职工竞赛联合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决赛报名
决赛将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网站:http://www.sowin.com。报名截止时间:殡葬小类各职业,4月7日;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社会工作者、手语翻译员、礼仪主持人5个职业,5月10日。其它职业报名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参赛单位登录大赛网站和报名网站及时关注大赛各报名相关信息。
五、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
一等奖:各职业决赛成绩第一名的选手;单个职业参赛人数超过50人的,为前3名;
二等奖:除一等奖外,各职业决赛成绩前20%的选手;
三等奖:除一、二等奖外,各职业决赛成绩前60%的选手;
优秀奖:除一、二、三等奖外的所有决赛参赛选手。
2. 优秀组织奖
对在此次大赛活动中组织周密的院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3.校企合作突出贡献奖
在校企合作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
(二)奖励办法
1. 对行业赛各职业获奖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对行业赛各职业一等奖获奖人员,经认定后颁发相应职业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能证书。对行业赛各职业其余选手按合格人数80%核定后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中级技能证书。
2.对观摩赛各职业获奖个人仅颁发获奖证书,不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3.对获奖团体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4.对获奖个人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六、组织机构
成立“第五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竞赛工作。
各院校参照全国竞赛组织机构组成模式设立本级初赛组织机构,具体负责落实本校竞赛事宜,为全国决赛选拔参赛选手。校级竞赛组织机构应全程接受大赛组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七、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民政行指委秘书处:聂芮、丁梦丽
电话传真:(010)58412263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指委:王丽
电话:13811347493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专指委:王丹
电话:(010)52649725 传真:(010)61595404
社会工作专指委:姜华
电话:(010)61595432/6223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孙钰林、徐源
电话传真:(010)61597326/5451
技术咨询电话:(010)61597326
竞赛网站:http://jnjd.mca.gov.cn/article/zyjnjs(民政职业技能竞赛网)
竞赛信箱:hzw_msc@163.com;mzbjdzx@163.com
竞赛QQ群号:213778020
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4年3月12日
(来源: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