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市制定《老年人免费(优惠)乘座公交车实施办法》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枣庄市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等法律法规,本着依法合规、尊重现实的原则,市交通运输局、市老龄办联合制定印发《枣庄市老年人免费(优惠)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老年人优惠乘坐公交车有关规定,并设置公交车爱心专座,文明让座成风气,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一、优待范围。
年满60-64周岁的老年人,持免费(优惠)乘车卡享受半价乘车优待;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持免费(优惠)乘车卡享受免费乘车优待。
 
二、优待线路及措施。
(一)优待线路。1、全市范围内所有BRT线路;2、枣庄市老城区7、9、10、11、13、16、17、29、36、46路普通公交线路及15、25、35路新能源公交车换乘线路;3、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如需调整优待线路,由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书面告知枣庄同诚一卡通有限公司,由枣庄同诚一卡通有限公司进行技术调整或提供技术支持。
(二)优待措施。1、在公交车上设置老年人专座等爱心专座,车载语音系统循环播放为老年人让座的提示语音。2、通过媒体大力宣传营造“有序乘车、文明让座”的社会风气,共同维护安全、良好的乘车环境。
 
三、免费(优惠)乘车卡办理
(一)办理办法。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老年人免费(优惠)乘车卡》,须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身份证(户口本)、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一张,到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管理中心办理。
(二)办理时间。1、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首次办理免费(优惠)乘车卡,于每月1-10日(节假日顺延)持规定证件及照片,到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管理中心办理。2、《老年人免费(优惠)乘车卡》实行年检制度,年检日期为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年检时须持《老年人免费(优惠)乘车卡》、《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身份证(户口本),地点为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管理中心。
 
四、有关费用。
1、办卡费用:15元,首次办卡和补卡时缴纳。
2、保险费用:20元,首次办卡和年检时缴纳。
 
五、免费(优惠)乘车卡使用规定。
1、老年人乘车时,要主动在车载读卡器上刷读免费(优惠)乘车卡,未带乘车卡或不刷卡者要主动投币购票。
2、老年人乘车时要自觉遵守公共汽车乘坐规定,行动不便和患病的老年人想,须在家人的监护下乘车,以确保自身人身安全。
3、老年人应妥善保管免费(优惠)乘车卡,如有丢失、损坏,可予以补办(原卡作废)。
 
(来源:枣庄市峄城区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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