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9日,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倪超召集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规划局和卫生局等部门领导,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倪超副市长就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有序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确保养老用地的指标,落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的选址,争取每年推进1-2个养老机构项目的建设;加快完善和细化有关操作、考核、监管等政策措施,杜绝以办养老机构为名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严禁改变养老服务性质及服务设施用途;要建立养老项目建设的项目库,逐年安排建设。今年要加快推进市爱心护理院改扩建和厦门爱鹭老人养护中心项目建设。
二是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水平。解决院内老人“看病难”问题,建立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要推进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医务室或门诊部,以及养老机构医疗服务纳入医保范畴。
三是加快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最大限度整合社会养老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养老服务;加快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建设,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每个街道建设1所面积不少于600平米的“乐龄公寓”,用于老年人日间照料场所,同时对社会组织承接日间照料服务提供扶持政策,在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育。在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鼓励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工专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大力培养和引进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壮大养老服务队伍。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专业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开展老年护理轮训,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门服务人员。同时,要通过开展各种活动激发养老护理员爱岗敬业,提升行业地位。
五是加强全社会养老意识的宣传。充分运用媒体宣传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困难,以提高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养老意识。要加大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氛围。
市政府副巡视员王跃平、市民政局党组书记黄高棠、局长刘平、市老龄办巡视员、常务副主任李文晖、市规划局总规划师任国岩、市卫生局副局长洪丰颖等领导参加会议。
(来源:厦门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