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郧西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
优待项目和范围。优待的基本对象为郧西县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同时逐步拓展优待范围,对常住本县的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
政务服务优待:一是不断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二是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对本县户籍8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月发给30元的高龄津贴,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发给300元的高龄津贴;三是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在保障“三无”老年人、“五保”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优先照顾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空巢老年人;四是农村男性劳动力超过60周岁和女性劳动力超过55周岁,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任务;五是城区低保贫困家庭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城镇“三无”老人和“五保”老人去世后免收墓穴费和管理费。
卫生保健优待 :一是卫生行政部门大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努力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二是各医疗机构对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在门诊服务台放置轮椅,增设座椅、扶手等专用设备,以方便老年人就医;三是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定期组织志愿者为周边地区老年人开展义诊,对特困、低保等特殊老年群体,按照有关政策实行费用减免;四是鼓励和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利用闲置床位改建老年护理床位。
商业服务优待:一是提倡邮政、电信、银行、餐饮、商场、供电、供水等服务行业,根据行业特点,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和优惠等服务;二是对有特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无法办理须由持卡人本人亲自办理的业务,各银行应做好柜台延伸服务,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
文体休闲优待:一是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减免老年人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门票;二是各旅游景点、名胜古迹,提倡对持有《居民身份证》和《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实行门票减免。
维权服务优待:一是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需要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依法获得法律援助;二是在审理婚姻自主权纠纷、赡养纠纷、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案件时,充分关注老年人在生理、谋生能力等方面的特殊情况,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等提起的诉讼允许其申请司法救助并及时处理。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老年人优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民政(老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志愿者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认真组织落实并进一步完善本辖区老年人优待制度。
(来源:郧西县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