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政厅调研乌海市社区建设及养老工作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2014年5月20--21日,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冯呼和率基政处和福利处的同志对我市社区建设、养老工作进行了调研,深入到智慧乌海指挥平台、“12345”服务平台、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海勃湾区海馨社区、海南区新苑社区、正在建设的兴元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养护院)和乌达区爱心老年公寓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市民政局局长王永亮、副局长韩晓魁等一起参加调研。
在海勃湾区,调研组一行来到海馨社区服务中心,先后考察了棚户区搬迁展厅、社区服务大厅平台、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社区创业基地、电子信息化平台、市民大讲堂、社区书画室、排练厅等功能室。社区服务大厅按照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引进包商银行,为居民提供各类日常缴费项目。海勃湾区宜和老年公寓承接海北办事处海馨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测量血压、保健按摩等日常医疗服务和日间休息场所。
在海南区,调研组一行来到拉僧仲街道新苑社区,详细了解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和慈善超市运营情况。今年,拉僧仲街道率先实行“社会化助老工程”,安排80余万元,采取政府向辖区内社会组织、服务商购买服务,发放150--300元代金券和服务券的形式,为低保、孤寡、残疾、空巢、失能、失独、重点优抚对象、80岁以上高龄老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特殊困难党员等“十类重点老年人群”,提供体检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上门理发服务、上门送货服务、家政服务等,惠及4000余名老人。同时,各社区普遍建立社会助老制度,采取社区上门落实政策服务、重点人群代办服务、便民网点配送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卫生机构保健服务、志愿者互助服务、涉老法律维权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居家的老年群体提供服务。
我市社区建设整体水平居自治区各盟市前列,建立社区工作准入机制和费随事转机制;规范对街道、社区的考核内容以及社区出具证明内容,明确了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职责并覆盖多个社区;社区服务站搭建社会组织为居民服务的平台,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居民自治和居民互助服务,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不再承接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社区慈善超市通过社区为创业者无偿提供场地开办超市,在超市设立“捐赠物品区”、“平价区”和“爱心回报区”,对社区居民提供爱心优惠服务。
针对全市90%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模式、6%的老年人选择社区养老模式的实际,去年以来,我市借助功能完善的社区建设平台,一是重新定位功能。将全市3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确定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定位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试运行了《乌海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和家政公司、餐饮企业等社会组织通过市场化管理模式,参与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二是坚持试点先行。在三区选定10个试点社区,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管理主体,安排了试点补助资金,确定了3家运营管理的社会组织。特别是海南区拉僧仲办事处推行“社会化助老工程”,与社区服务网点签订管理协议,统一悬挂服务网点牌匾,印制不同的服务代金券,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三是政府购买服务。制定了《关于购买社区养老服务的暂行办法》,落实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资金,确定低保老年人、“三无”老年人、“五保”老年人、残疾老年人、退伍军人老年人、市级以上劳模老年人等6类服务对象。同时,机构养老工作得到加强,正在制定《乌海市政府关于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地方配套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新建乌海市老年人养护服务中心项目已经开工,海勃湾区宜和老年公寓二期扩建工程将启动,新建乌达区爱心老年公寓已建成7层主体框架,新建海南区东兴老年公寓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
冯呼和副厅长对我市开展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活动,探索减轻社区负担、政社分离、建立社区慈善超市、落实便民利民的理念和思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整合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提出了许多指导性意见,对我市下一步的社区建设和养老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来源:乌海市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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