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州市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全年安排6000多万元用于关爱老年人群体,全方位保障老年人生活,全力促进老龄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安排5205万元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补助。市财政安排520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65元基础养老金。预计全市有15万人享受补助。
安排350万元用于发放高龄津贴。市财政安排350万元,为80—99周岁享受低保的老人及90岁以上所有老人发放高龄津贴。预计全市有近4千名老年人获得高龄津贴。
安排476万元用于提高其他各类老年群体生活水平。安排270万元,进一步提高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安排56万元,为城镇“三无”老人提供供养补助;安排150万元,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预计全市有7千余名老年人获得以上补助。
(来源:潍坊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