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自2007年在全市实施高龄津贴制度以来,先后3次调整高龄津贴标准,七年来共为73058名老年人发放生活津贴10786.81万元。其中,2013年度发放生活津贴1873万元,比上年增长74万元。现在实行的标准为:70-79岁,每人每年300元;80-89岁,每人每年400元;90-98岁,每人每年500元;99周岁,每人每月24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另外,龙口市积极推广村居实行集体养老补贴制度,2013年度发放补贴达1.32亿元。
近几年来,龙口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实力龙口、幸福龙口、生态龙口、文化龙口”战略,为老年人提供了各种优待优厚待遇。全市22条公营公管线路和21条个人承包的小公共线路均实行了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免费,实现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老年人免费乘车政策全覆盖。全市农村老年人就医实行住院总费用减免5%优惠政策。全市老年人生活质量明显提升。
(来源:龙口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