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高“法制养老”工作水平,促进老年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近日,淄博市老龄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后,市老龄办高度重视,在党组会上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并及时利用每月召开全体人员工作例会的机会,对《通知》进行了系统的,原原本本的学习,行政许可科迅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意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二是科学合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的规定,参照《淄博市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市老龄办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进行了梳理,明确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步骤、方式、顺序、时限等,严格遵守立案、调查、审查、决定、送达等程序,对执法检查登记表、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及证据清单、行政强制决定书、案件处理意见书、听证告知书等20余项行政处罚文书进一步进行了重新修订、规范。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淄博市老龄办对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进行了梳理,明确和规范了岗位执法职责。根据《淄博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淄博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加强老龄依法行政工作,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淄博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