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老小区”限期建养老服务设施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目前,天津市人口老龄化水平已经位于全国“前三”,本市结合老年人口规模、养老服务需求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从今年起,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养老方式方面,居家养老始终占据主体,这对于居住小区来说,要有足够的养老服务设施才能满足老人们的需求。但目前,本市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如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托老所、老年食堂等普遍建设不足。下一步,本市将通过规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给老人们创造家门口的便利条件。到2016年,全市将新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242个,使中心总量达到740个,服务范围覆盖全市所有社区和村;新建社区托老所21个,使托老所的总量达到32个,可收住托养老人约3000人;鼓励企业开办老年中央厨房、配餐中心和社区食堂等,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实现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其他区县城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社区覆盖率达到60%。
 
(来源: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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