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贵州省将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养老机构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相结合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635万老年人将享受到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
贵州省主要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居家养老的高龄老人购买养老服务。
民政部门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从事居家养老方面的服务,利用互联网资源建立养老服务热线、求助系统和救援系统。
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925个城市社区、89个村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享受服务的老年人近60万人,其中政府购买服务8199人。
2012年,全省城市社区必须基本建立起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农村逐渐在试点以外加大推广覆盖面。
贵州省利用国家补助和当地政府匹配共计3000多万元建设资金,新建城市社区服务中心10个、社区服务站38个、社区信息服务网络2个。
结合贵州省社区建设进程,大力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基本平台。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并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五保"对象、"三无老人"的无偿服务,"空巢"、特困、优抚对象、失能、高龄老人享受低偿服务。
近年来,全省共新建、重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569个,新增床位16462张,投入建设资金5.2亿元。
今年,全省新建和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80所,新增床位14000张,新建和改扩建10所县级福利院的目标已列入"十大民生工程"当中。
"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建、重建、改扩建750所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6万张,整合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服务床位3万张,国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和县级综合性福利院新增养老服务床位1万张,到2015年底共计新增床位10万张,力争全省每千名老人平均拥有养老床位20张。
基本实现农村五保老人、优抚老人、城市"三无"老人和高龄失能老人政府保障全覆盖;基本实现不同收入层次的老人可以灵活选择养老方式;基本实现所有老人在社区(村)享有老年照料服务,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体系的整体突破和快速发展。
(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