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城市出台了《晋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并进一步明确申请条件,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标准化和专业化。
据介绍,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除了对居住在家里生活且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日托照料、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等专业养老服务外,还需与固定服务对象或家属签订服务协议书,内容应注明服务内容和方式、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城乡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低偿、无偿服务。
兴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还可享受到政府相关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围,给予必要扶持。
(来源:太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