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烟台市不断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并加快推进“4211”养老产业工程。即到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养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形成设施完善、服务优良、配套齐全的产业体系。完成“4211”养老产业工程,即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建成20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完善10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10处城市养老服务综合体;基本实现“两个全覆盖”,即城市高龄老人和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养老产业占三产总收入比重明显提高,使其在扩内需、增就业、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大作用。
烟台市政府先后下发了《烟台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各级政府累计投入20多亿元,先后建成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及莱山、牟平、莱州、招远等10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明显增强。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大力发展多元化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养老机构总数达到217处。其中,社会力量主办的83处,床位占总数的48%。五保对象的养老水平稳步提升。累计投入10亿多元完善农村五保供养设施,126处乡镇敬老院全部达到国家星级标准,集中供养率达到84%,县均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6419元和3587元。居家养老发展加快。开发建设了7处县级居家养老服务,建立了380多处邻里互助养老点。全面推进社区养老。在城市街道建设综合性养老机构,重点提供短期托老、长期托老和日间照料。在城市社区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主要为60周岁以上特别是高龄、空巢、独居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在农村,探索推行“集体化、大院式、互助式”养老服务,兴建农村幸福院。目前,全市已建成街道养老服务机构22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92处,农村幸福院194处。
(来源:烟台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