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该怎样养老,到哪里养老?”这是一个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
为更好解决这一民生问题,日前,漯河市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若干意见》“1+2”文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以期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政策扶持力度空前
“为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漯河市将从土地与规划、税费、财政、信贷、收费五个方面,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政策扶持。”市老龄办主任葛继锋说。在财政方面,该市将逐步加大政府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城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年人幸福院、“12349”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专项补助和运营补贴。
在税费方面,该市将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营利性养老机构缴纳的其他税收地方所得(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除财政和税费两个方面,该市在土地与规划、信贷、收费三个方面的扶持力度也都非常大。
鼓励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葛继锋说,今后,漯河市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原则,引导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机构。“我们将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葛继锋说,漯河市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发展养医结合,以收养“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养老机构设置卫生室、护理站,或与周边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养老机构内独立设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可按规定申请医保定点资格,符合条件的纳入当地医保定点范围。
此外,漯河市还将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普及性。建立居家养老社会服务网络,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以“12349”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让老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安全、实用的社会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体系将更健全
“到2020年,漯河市将全面建立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葛继锋表示。届时,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将更健全。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全市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50张以上,服务能力大幅增强。
(来源:漯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