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8日,烟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四德”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重点,以爱德、诚德、孝德、仁德为切入点,在全社会营造重法厚德、孝老爱亲、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重信守诺、敬业奉献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努力构筑道德高地,并对该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措施、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将着重以“孝”为核心,实施孝德工程,其内容为:
以家庭和睦为目标,以孝老爱亲为切入点,组织实施孝德工程,突出生活保障、精神慰藉、敬业回报的实际内容,推进家庭美德建设。全社会都要尊老、爱老、敬老,关心孤寡老人,让老年人都能安享晚年。大力推进赡养责任状签署和公示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让敬老爱老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引导家庭成员自觉为老人办实事、尽孝心,自觉提高供养父母的标准,关心照顾好父母的生活,让父母享有较好的衣食、满意的住所、基本的医疗、愉悦的心情、体面的生活。中小学校要把敬老、爱老纳入德育计划,从小培养学生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社会的培育之恩,养成孝敬美德。
(来源:烟台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