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3所社会福利院为城市‘三无’老人提供全免费养老服务,有42所敬老院为农村‘五保户’老人提供全免费养老护理,有6所民办养老机构提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这是在景德镇市民政局采访局领导时记录的一段话。近年来,景德镇市民政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全面建设覆盖城乡的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至“十二五”期间,该市逐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政策经费到位、服务保障优质、发展模式多样、社会参与广泛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据了解,景德镇市已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44个,为城乡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在稳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撑体系和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养老保障、医疗保健、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维权服务等优待政策,完善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津贴标准。目前,7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参观旅游景点全免优惠政策,并且正在实施9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的政策。
加强设施建设,优化整合资源。近年来,该市大力建设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按照每千人设置养老床位5张的标准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机构;全面推进一站式和到户式居家养老服务,依托星光老年之家、社会福利机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资源,在城乡设置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紧急援助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日托照料和上门服务等方式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推广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具有统筹监管、养老托管、医疗康复、老年大学、评估培训等多种功能的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基地。截至目前,该市基本实现各县(市、区)建有1个以上集生活照料、家政服务、餐饮配送、文娱活动、日间托老、康复保健、心理慰藉、信息支援、紧急援助为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
开展日间托老和助餐服务。该市依托社会福利机构、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日间托老机构等开展日间托老和助餐服务,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日间托老、助餐服务。力争到2016年,实现每个街道有1所20张床位以上、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并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大力发展机构养老服务
该市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租赁、调整合并等多种形式,加快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各县(市、区)按照各自的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建立起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良、覆盖全市的养老服务场地资源网络。同时,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性、示范性、辐射性作用,建设县(市、区)社会福利院。近年来,该市新建、改建一批各县(市、区)养老院,基本实现各县(市、区)社会福利院有200张床位以上,集住养、保健、康复、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老年社会福利机构,重点保障“三无”、“五保”和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人。力争到2016年,全市养老床位数达到8000张,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40张,重点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专业化机构养老服务。
保障有需要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该市完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床位轮候制度。对于 “三无”、“五保”老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入住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农村敬老院,或由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服务。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老人,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街(镇)、县(市、区)民政部门评估、批准,可由政府补贴入住养老机构。
加快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该市培育多种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完善扶持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逐步提高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全市养老床位数的比重。同时,大力改造提升农村敬老院,探索农村敬老院社会化管理,提升农村敬老院软硬件水平,办理消防安全验收,确保农村敬老院老人安全、快乐生活。
(来源:江西日报)